根據船級社DNV的一份白皮書,最早在2028年之前,不太可能對船舶使用氫和氨燃料制定新的強制性規(guī)定。
報告指出,在制定2025年《氫燃料船臨時指南》方面取得了進展,并將于明年正式批準和發(fā)布。但預計在IGF下的法規(guī)獲得批準之前還需要兩年時間。
全球航運運營商正在加快步伐。雖然還沒有商船使用氨,但首批氨雙燃料發(fā)動機的訂單已經簽署,從今年開始交付。Fortescue Green Pioneer于去年5月完成了氨燃料試驗。
渡輪運營商Torghatten計劃在2025年接收兩艘由壓縮氫驅動的120米渡輪,Norled運營的Hydra渡輪已使用液氫。
該文件強調了四個項目——北歐未來燃料路線圖、綠色航運計劃、MarHySafe聯合開發(fā)項目和DNV/EMSA對氫氣安全的研究——作為有助于加快監(jiān)管進程的舉措。
報告指出:“氨和氫燃料項目的數量以及將這些項目的經驗轉化為規(guī)則和進一步發(fā)展的能力將直接影響監(jiān)管發(fā)展的速度、燃料技術和船舶設計的成熟度以及安全運營的準備程度。”
“掃描所有危險并找到合適的控制措施來減輕所有風險將需要付出相當大的努力,這說明了許多氨和氫項目具有重要的學習價值。”

來源:DNV
但它警告說,安全不僅僅是規(guī)則。它將看到船舶設計和培訓的變化,以處理易泄漏的氫氣和有毒的氨。
它強調了液化天然氣的采用,證明海運業(yè)可以利用20年的安全運輸來適應——只是我們現在還沒有20年的時間來實現航運脫碳,必須加快新的設計、燃料技術和安全法規(guī)。
用于內燃機或燃料電池的氫氣和氨氣預計將在2050年的燃料轉型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盡管在技術準備、燃料可用性和成本方面存在挑戰(zhàn)。雖然這兩種燃料都不含碳,但氨燃燒會產生一氧化二氮,而氮氧化物則來自氨和氫。

來源:DNV
安全引入和廣泛采用氨和氫作為燃料需要海事利益相關者采取合作和開放的態(tài)度,將這些燃料的具體規(guī)定納入《國際治理論壇規(guī)則》,完善燃料技術和船舶設計,并使海員能夠安全操作。
報告總結道:“盡管存在障礙,但并非不可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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